不要的行動電源怎回收?環保局教正確方式 丟錯恐噴6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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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中心/楊惟甯報導

行動電源不能亂回收,違者最高可罰6000。(圖/資料照)

▲行動電源不能亂回收,違者最高可罰6000。(圖/資料照)

現代人的生活離不開3C產品,許多人因此養成「低電量焦慮症」,行動電源更是成為出門的救命稻草。但行動電源並非永久耐用,一旦出現膨脹、過熱或無法充電等狀況,就該立即汰換。但你知道該如何正確回收行動電源嗎?新北市環保局指出,若未依規定丟棄行動電源,最高恐被開罰6000元!

新北市環保局在臉書粉專「新北i環保」發文提醒,行動電源的使用壽命約2至4年,當發生膨脹、過熱或無法充電等異常狀況,應盡速更換並正確回收。行動電源內含鋰電池,若受到擠壓、摩擦,可能引發爆炸或起火,因此千萬不可直接丟入垃圾車,以免造成危險。且根據《廢棄物清理法》規定,未妥善回收者,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。

市售行動電源的電池芯主要為鋰聚合物電池或鋰離子電池,屬於列管的二次鋰電池,若隨意丟棄,可能污染環境並引發火災。環保局提醒,回收時應將行動電源單獨分裝、妥善密封,避免與其他回收物品混放。安全起見,若行動電源外殼破裂、電池膨脹,則應特別注意存放方式,並避免接觸金屬物品,以降低短路風險。

目前全台也設置了多個回收據點,供民眾便捷回收行動電源,包括連鎖便利商店(7-11、全家、萊爾富)、超市及量販店(如家樂福、大潤發、愛買)、無線通信器材零售業、攝影器材零售業、學校、社區乾電池回收點及汽機車加油站。此外,也可直接交給清潔隊的資源回收車。

除了行動電源,其他3C配件如充電器、充電線、耳機、滑鼠、遙控器等,也都屬於可回收廢資訊物品,應交由資源回收車或指定回收點處理,切勿混入一般垃圾,以確保環境安全並減少資源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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